隐私保护声明

本声明是《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服务协议》的重要组成部分,请您在使用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前认真阅读本声明,一旦您使用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,即认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声明的所有内容。

发布时间:2024-09-01
生效时间:2024-09-01

1.本声明的适用

本声明仅适用于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的授权用户;不适用于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包含的第三方网站链接,对该等第三方网站的隐私政策不承担责任。

2.隐私保护范围

本声明中“个人信息”是指授权用户使用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时提供的注册账户信息和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系统收集的产品使用记录。

3.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的承诺

(1)我们尊重您的个人隐私,除法律或程序要求外,未经您的授权我们不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。

(2)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将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安全维护机制来保护您的信息资料,但由于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(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病毒感染、黑客攻击)导致用户信息被破坏、泄密并造成损失的,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4.信息的使用

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在以下情形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:

(1)保证您正常使用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及服务的需要;

(2)向您发送关于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及服务的相关信息;

(3)您定制个性化产品需求和功能的需要;

(4)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进行客户需求分析的需要;

(5)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功能维护或升级的需要;

(6)其他为了提升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产品质量的内部使用。

5.信息的披露

在以下情形,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可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披露您的信息:

(1)您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或可能损害或妨碍其他用户的权益时,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是为了辨识、联络或采取法律行动所必需时;

(2)按法律规定或涉及司法或政府的调查而披露;

(3)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必须披露个人信息的情形。

6.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APP第三方SDK清单

SDK名称 SDK提供方 SDK提供方隐私政策
腾讯浏览服务 X5 网页引擎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隐私链接
微信OpenSDK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隐私链接

7.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的联系方式

如果您使用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的个人信息因您自身原因已经被泄露或有泄露的危险时,请及时告知“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”工作人员。

电话/传真:010-67550688或010-67550679

邮箱: eastlawlibrary@163.com